教育的定义

教育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人获得特定目标的发展而人为设立的系统和过程,以此使受教育者能够在受控的环境和过程中,借助于教导、练习、模仿、体验等,生成或者获得某种品格、信念、行为模式,以及特定的知识和技能。

这是一个相当宽泛的定义,适用于任何教育,确定了教育之为教育的外部特征:

首先,教育本身是一个人为设立的系统和过程,因此教育过程并不被期待去负责人类发展的一切部分。人的实际发展中有因着教育发展起来的,也存在跟教育不相干的、甚至完全脱离的部分。另外,人的人格之成长和成熟有其内在的过程,其中有人为能参与的部分,也有不能的。所以这里的“教育”限定的是为了特定目标的“人为”的过程。

在教育史上曾有人说“生活就是教育”,所以试图把教育过程变成模拟生活,那何必模拟呢?直接生活就是了!但其实正是因为假设自然而然而有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不足以提供某种目标的发展,所以才人为地另外设立了一些系统和过程,如此使受教育者能够在受控的环境和过程中,借助于教导、练习、模仿、体验等,生成或者获得某种品格、信念、行为模式,以及特定的知识和技能。

套用这个格式,给“基督教教育”下一个定义:

(1)实施教育的主体是三位一体之神以道和圣灵运行其中的教会,简言之,教会是教育的实施者。

(2)受教育者是现实的及可能的教会成员及他们的儿女。

(3)教育环境有两类:一类是社区、公共媒体、自然,这是基督教教育过程中不可控的外在环境;另一类是教会、学校、家庭,这是基督教教育能够参与其中,并且期望能够起决定作用的教育环境。教会、学校、家庭这三者同等重要且不可互相替代,是教育实际实施的主导性环境。

(4)教育内容:既建立习惯、形成品格、学习圣经,也培养一般的知识和能力。

(5)教育过程是在一系列的互动关系中完成:在上帝和人,老师和学生,父母和孩子,同学和同学,人和自我,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传统之间的互动关系中以明确的目标、正直的责任感、严格的标准、规范的过程,通过学习、训练、体验、操作、表现等方式发展信仰、品格、才能。

(6)教育目标是培养将来教会和社会的中坚力量。这里的“中坚力量”类似于中流砥柱。其含义是一个社群结构中的角色特征,而不是层级特征。我们期待所培养出的人是带着经过训练而有的、很清楚的信念体系、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的,并且能有意识地在潮流之中对抗潮流,并实际去影响和带动周边的人。其实,领袖不一定在高位上,清洁工当中也有不言而喻的领导者,人们遇到事愿意听他的意见,他的判断和决定往往影响着一个小团体的方向,甚至于某些实际居高位的人也常常不得不尊重他的意见和看法。当然,这样的人可能是因为在业务上精进而实际处于高位,也可能业务上不是最出色的,却因为有比较明智的判断和比较稳定的信念和为人、处事方面的忠诚,以至于成为这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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